砂河四中学生“十不准”
一、不迟到早退,不无故旷课。
二、不穿奇装异服,不佩戴首饰、 通讯工具,不化妆。
三、不准高声喧哗、打口哨、不讲污言秽语。
四、不弄虚作假欺骗老师,不准考试作弊。
五、不吸烟,不喝酒。不私自聚会、过生日。不谈情说爱,不准校内贩卖物品。
六、不准损害公物、胡写乱画,不乱扔垃圾,不随地大小便,不翻墙越壁。
七、不准校内骑车,不乱放自行车。
八、不拉帮结派、起哄闹事、打架斗殴,不准勾引他人扰乱秩序。住校生,不准私自留客住宿。
九、不准以强凌弱,不顶撞谩骂教职工。
十、不参与黄色淫秽、吸毒、偷盗、放红、赌博活动及其它违法活动。
砂河四中校委会
2010.9.12
|
|
|
|
|